当前位置: 本站首页>>国际项目>>交换生项目>>正文
交换生项目

    2021年春季学期香港浸会大学交换生项目

    交换生项目 | 来源: | 添加时间:2020-09-15 17:24:23 | 访问量:

        

    关于2020-2021-2学期赴香港浸会大学交流生项目选拔的通知

    根据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国际交换生管理规定及我校与香港浸会大学的交流合作协议下学期拟选派4名本科生赴香港浸会大学学习交流时间为20211月至5以对方课程安排为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条件

    1. 国际商务英语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经济贸易学院(雷恩创新班除外)、会计学院、商学院管理国际创新班一旦报名可能会导致原有的创新班项目被取消,请同学们务必慎重考虑,在征得父母等家人同意的情况下方可报名、金融学院2018级对口专业(目前未修读辅修专业,含双学位在内)全日制在籍在校本科生。

    *拟选读专业需和主修专业对口

    *本项目只选拔交换生,如报名参加本次选拔一旦被拟录取即代表放弃双学位项目报名时需按照要求请签署好相关承诺书。(具体看附件2)

    *综合素质高道德品质好未受过纪律处分身体健康能圆满完成学习任务含选拔学期内

    2. 学习成绩优良第一学期至今全部课程平均学分绩点达3.0以上3.0),没有不及格补考零分或重修记录含选拔学期内)。TOFEL (paper-based) 500以上或TOFEL (internet-based) 80以上或IELTS 6.0以上(已达到此条件的在校内报名环节可获得优先推荐权,但此项条件为外方要求,需在外方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不作为学校报名的筛选条件。)

    学校概况及可接纳的专业请参考该校网页:

    学校主页网址: http://buar.hkbu.edu.hk/uploads/files/admissions/int/int.htm

     

    3.只允许选择一个项目一个专业参加,不允许同时报读两个项目。请慎重报名,一旦报名参加,如需参加其他项目,需待本项目选拔结果后方可有机会。选拔结果一旦公布,不允许被录取的学生随意退出。

    4.报名采用系统报名,报名表格从网上填报,材料需扫描上传,具体操作请看附件1. 请注意:

    1)报名不接受纸质报名,同学们需在规定时间内上网报名及上传材料,更改报名信息,逾期将无法报名和更改(请同学们规划好个人时间,尽早报名!)。

    2)必须严格按照附件1要求对材料进行整理和上传,材料不合格将会被取消报名。

     

    二、报名与录取

    1.符合条件的学生须提供以下申请材料:

    1)填报网上申请表(具体操作见附件1)

    请认真如实填写,如有弄虚作假情况,一经核实,报名作废。拟选读专业填报英文同时需填上中文翻译。

    2)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学业成绩表(请扫描原件上传)

    3)个人简历(包含个人基本情况、个人学习和教育经历、获奖情况等,如有,请扫描上传)

    4)英语成绩证明(请扫描原件上传)

    5)如在修读辅修,需提供辅修修读保证书(具体请用附件3,请按照要求签署好,将原件扫描好并上传)

    6)承诺书(具体看附件2,请按照要求签署好,将原件扫描好并上传)

    7)创新班学生报名需提供承诺书(具体看附件4,请按照要求签署好,将原件扫描好并上传)

     

    1. 时间安排

    2020915

    学校发布选拔工作通知

    2020914-23下午17:00

    学生按照附件1,如期在系统网上报名并网上提交相关材料

    2020924

    学院系统审核并提交推荐拟候选人资料

    2020925

    教务处港澳台办审定名单将通过审核的名单返回至学院学院公示推荐拟候选人名单

    2020928日以后

    港澳台办将推荐候选人名单转至香港浸会大学筛选

    回拟录取结果至港澳台办港澳台办或学院公布拟录取名单

     

     

    三、相关费用

    1.对方学费免除。  

    2.我校学生需要缴纳在我校的学杂费。

    3.其它费用(签证、保险、机票、住宿、生活费等)由学生自理。  

    四、咨询方式

    国际处、港澳台办:范老师(办公地点:北校区行政楼319,联系电话020-36317267,推荐同学们发邮件到2565308483@qq.com进行项目咨询

    有关选课及兑换学分请拿到对方的课程描述之后与系主任商量,选课请咨询所在学院

     

    特此通知!

    附件1:学生网上报名交流生项目操作流程

    附件2:承诺书

    附件3辅修修读保证书

    附件 4:承诺书(创新班)

     

    教务处、港澳台办

    2020915

    上一条:2021年春季学期南特高等商学...
    下一条:关于2019-2020-1学期学生赴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