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2017-2学期SAF海外名校交流项目报名通知
 
 依据我校发展国际化教育的方针和校际合作协议,2016-2017-2学期,我校将选派部分优秀在校生前往一批海外名校,参加一学期的访问学习。名额暂无限定。
 (一)   报名条件
 1.我校2014级对口专业全日制在校生(东、西语除外,非辅修专业,含辅修双学位在内。非亚洲校园项目学生、经贸学院雷恩创新班、商学院管理国际创新班学生);
 2.成绩优异,平均学分绩点GPA 3.0(4分制)以上(具体项目学分要求请查看附件2);无补考、不及格、重修及处分记录(报名时及派出前学期都必须达到要求);同时符合我校交流生管理规定的各项要求;
 3.家庭具有一定经济基础,能够提供访学所需学费及生活费;身心健康,能顺利完成在美学习任务;
 4.拟选读专业必须对口;
 5.只允许报读一个交流项目(一所学校),在录取结果未出前,不允许同时参加多个项目(多所学校),一旦查实,所有资格被取消,请慎重报名;
 6. 在本校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报名,在获得学校推荐资格后,方可进一步进入SAF网站,按照对方要求在截止时间内提交SAF海外名校交流项目的学校要求提交的相关材料。
 未获得推荐资格自行报读SAF相关学校项目的学生无法获得学校的交流生资格。
 特别注意:SAF海外名校交流项目可申请的学校较多,每所学校的截止时间不一(具体请查看附件2)。部分学校申请时间因不在本通知涵盖的校内报名时间内,此类学校将无法作为学校交流项目派出,请同学们选择申请学校时务必要注意查看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
 (二)  报名、录取流程
 
  
   
    
     | 9月9日 | 国际处发布公开报名通知 | 
    
     | 9月10-18日 | 学生填报校内报名申请表,并向所在学院提交相关材料(请看下面第3点:校内报名时学生须提交的申请材料) | 
    
     | 9月19-20日 | 各学院初审后提供候选人资料及候选人汇总表至国际处 | 
    
     | 9月21-23日 | 国际处、教务处审定名单,将通过审核的名单转至SAF,并公示SAF海外名校交流项目各学校的推荐候选人名单 | 
    
     | 在SAF网站上递交申请的截止日期之前 | 获得推荐资格的学生在申请截止日期前递交申请材料至SAF项目广州办公室(请注意附件里不同学校的不同截止日期) | 
    
     | 完成网上申请后   | SAF根据我校推荐名单组织选拔并递交材料至外方院校筛选,返回拟录取结果至国际处进行资格复核,并公布录取名单 | 
   
  
  
 *请务必按照以上步骤进行申请,否则无法作为学校交流生派出,学分无法进行兑换。
 
 *报名及后续选拔特别注意事项
 1.选拔派出前每一个学期课程成绩(包括项目选拔结果出来后)不可有不及格、零分、重修记录和处分记录,否则交流资格被取消,请同学们格外注意。
 2.按照流程,即使通过面试及对方学校的筛选拿到OFFER,学生状态仍为拟录取状态,只有待教务处、国际处复核无误,才会转为正式录取派出的交流生,如有派出问题,学校有权不予以派出。
   
 (三)校内报名时学生须提交的申请材料  
 1.境外学习项目申请表(见附件1)
    ★请下载该通知附件,并按要求填写完整,否则学校将不予以受理其申请。  
   2.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学业成绩表(需由学院出具正式成绩单并盖学院公章,不接受自助打印成绩单)
  3.个人简历(包含个人基本情况、个人学习和教育经历、获奖情况等)
   
 (四)SAF推荐学校请查看附件2.  
   
 (五)项目管理及咨询电话
 本项目由本校国际处负责对外联系、派出管理等相关工作。国际处、教务处、学院共同选拔派出学生。
 咨询电话:广外国际处:020-36317267 
 SAF国际项目广州办公室
 电话:020-81533167/ 81535632
 SAF广州咨询QQ:1136078312,2974528477
 主页:china.studyabroadfoundation.org  
   
 附件1:境外学习项目申请表
 附件2:SAF推荐院校
   
 国际处教务处
 2016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