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请在办理前,确认您符合以下申办因公临时出国境的条件:
1、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在职在校教职工(带学生出访的不包含学生)
2、因公临时出国(境)90天以内(不含90)
3、其他,见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因公临时出国(境)管理办法》的决定.pdf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因公临时出国(境)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二、前期准备
1、邀请函获取:联系外方获取正式的书面邀请函
邀请函需要有出访人姓名、邀请方签名、盖章,要为 PDF 版本,邮件格式概不受理。
邀请函开具的时间要包含所有公务时间,来回路程可不计,但路程需紧凑。
2、确认是否有办理过公务普通护照/因公港澳通行证。如无,则需要到省外办/省港澳办采集指纹。
请联系出访科预约采集指纹时间。
3、确认已有的公务普通护照是否在有效期内(有效时间必须距离回国时间六个月以上)。
如护照过期则需新办公务普通护照/因公港澳通行证,办理因公出入境照片回执/因公赴港澳照片回执。回执彩色打印,签字后将第一联扫描后上传至系统。
注:护照/因公港澳通行证 过期但采集过指纹无需再次采集指纹,仅需办理照片回执。
三、申报
1、前往线上办事大厅国际部页面,进入“因公出访审批”系统,根据拟出访目的地(因公出国/因公赴港澳)填写基本团组材料。提交后进入“团员补充材料”,每一位出访人需点开自己的名字补充个人信息。全部填写完毕后提交。
注:
(1)日程安排从出入境时间算起,在中国大陆境内转机等情况不算在总天数内
学术性交流日程不要出现:考察、参观、培训等敏感性词汇,可使用交流、学习、拜访等学术性词汇
访问性出访,行程需紧凑,不能出现半天没有公务的情况
请严格按照报批日程出访,不得擅自无故延长、修改在外行程,不得擅自无故增加、修改过境地。
(2)如带领学生出访,需在日程、请示中说明,并提交项目合同等证明材料。
(3)如有论文宣读,需在请示中写明中文论文题目。
(4)经费预算中,汇率填写当日数额。国境外城市间交通费指该国家内两个城市的交通费用(如华盛顿飞往纽约)。城市内的地铁、公交等费用包含在公杂费中。如有邀请方承担住宿费等,可直接填写0。经费预算中签证及相关费用即使是免签国家也需填写(约300/人),港澳则无需签证费用,保险费用、注册费等根据个人情况进行填写。
(5)如男满60岁/女满55岁或非编人员出访,还需要提供在职证明或返聘证明原件。
(6)如有其他需要的材料,可上传至其他材料。
2、材料修改:根据出访科意见/批注进行修改。
3、材料校内审批:出访科通过后会流转到各个有关部门进行审批。各出访人的部门负责人需点开出访人员中的姓名进行审批。请出访人随时关注审批情况,避免出现在某个环节卡顿太久从而影响到出访的情况。一般出访科经办人通过后,需申报人指定各出访人的负责人进行审批。
4、材料上传:全部流程走完后出访科会递交到省级部门审批。审批至少需要 5个工作日,在审批高峰期时审批时间可能会适当延长。出访人可在此时准备相关签证材料。赴港澳团组则无需准备签证材料。
四、办理护照、提交签证申请
1、护照办理。审批通过后,由出访科前往省外办提交护照申请。
注:因公普通护照审批制作时间约为7个工作日。
2、签证费用缴纳:线上支付,通过扫描出访科发送的二维码进行支付。待出访人将费用缴齐后,请及时下载好发票(3个月后下载链接失效)。
注:缴款人为: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3、办理签证:护照制作完毕、签证材料齐全的情况下,省外办证照中心负责向使领馆提交签证申请。签证所需时间请参见《各国签证要求》(见附件,签证要求随时可能发生变化、仅供参考)
各国签证要求(2025-11-20).xlsx
※ 签证要求中如需提交签证表,可下载“因公个人资料表”材料包,找到相应目的国,进行填写,填写完毕后将电子版提交至出访科。
因公个人资料表.zip
部分国家签证要求需提交如下材料,请根据要求准备,如签证要求中未提及需要,则无需提交:
*我校法人证书/营业执照可到 线上办事大厅---法人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使用申请
*在职证明请找人事部相应部门开具
*单位派出证明由出访科开具,可联系出访科填写模板或见附件
英文派出证明_申根国等英语国家.docx
中文派出证明模板(韩国签证使用).doc
五、护照/港澳通行证 领取与归还:
1、领取。护照签出后,出访人接通知后前往北校行政楼320出访科领取护照,前往免签、落地签国家或需要转机的出访人还需额外领取出境材料,自行保管并在出境时提交给中国边检。港澳通行证签出后,出访科会联系出访人,预约好时间后,可自行携带身份证赴省港澳办领取证件。如由非出访人代领,则需出具介绍信,国际部盖章。
介绍信-省港澳办取证.docx
2、归还。出访完成后,出访人自行复印证件的首页、签证页、出入境章页留底(作为报销材料)。根据因公护照管理的要求,出访人员完成出访任务返校后,在5个工作日内将因公护照交还出访科统一保管。
交还证件时,还应同时提供《因公出国情况确认书》。
六、后续跟进
1、提交《出访报告》:出访人归国后,应在 15个工作日内向出访科提交出访报告,并在学院内进行公示。
2、出访人交齐公务普通护照及《出访报告》后
因公临时出国出访报告(出访回来后尽快提交).doc,可在出访科领取相应的报销材料,后自行前往财务处完成报销手续。具体报销流程和所需材料请参考《因公出国报销指南》https://internationaloffice.gdufs.edu.cn/content.jsp?urltype=news.NewsContentUrl&wbtreeid=1082&wbnewsid=13129。
国际交流合作部 出访科
36207049
北校行政楼320